專題: 對家庭暴力說不!

2018年8月
黛安

當兩個人在親密關係中,彼此都希望互相尊重,相親相愛,天長地久。但是現實往往事與願違。俗話說:「相見容易同住難」。由於文化背景、教育程度、性格差異等種種原因,很多的親密關係開始改變,出現緊張甚至破裂,從而產生了家庭暴力的現象。男、女之中較弱的一方,就會成為家暴的受害者。長期受到家暴會產生憂鬱情緒,造成不可挽回的家庭悲劇。到底什麼才是家庭暴力呢?維基百科是這樣解釋的:

一、家庭暴力的定義
家庭暴力(domestic violence)簡稱家暴,是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的傷害行為。家庭暴力的侵害行為包括了實際攻擊、傷害、虐待等直接實施暴力,或在精神上威脅家庭成員。

經濟的虐待
不提供或嚴格限制合理遊玩和招待的費用。
不提供或嚴格限制生活費。
胡亂揮霍家庭財產或賭博欠下債務。
惡意破壞家庭財產。
過度把持家庭財產。
限制或妨礙配偶工作。

身體的虐待
令家人負擔過量家務。
拒絕進行家務,使家人受損。
給家人提供不健康的飲食或者不提供飲食。
以物理上的暴力行為傷害家人身體。

社會性的虐待
不忠、出軌,或以此暗示或威脅伴侶。
監視或限制家人行動。
嚴格限制家人正常社交。
監視家人的私隱或個人資訊。
無故或過度的辱罵、斥責、抱怨、施展語言暴力。
蔑視家人,斥責其無能,比不上別人。
他人面前或者互聯網指責斥罵誣衊家人。
刻意無視忽略家人。
威脅離婚並剝奪伴侶財產。
暗示要傷害或殺死伴侶、兒女、其他親人、朋友及寵物。
惡意欺騙家人。

性虐待
強迫伴侶性交。
長期拒絕發生性行為或刻意刁難、以不同意性交來威脅伴侶。
對伴侶的性器官和性能力的侮辱嘲笑。
有些直接的家庭暴力攻擊造成對身體的傷害,形式包括:打、撞、踢、打耳光,捏脖子使窒息,破壞私人財產。有些冷暴力造成心理永久的傷害,留下不可抹滅的陰影。因為各種原因,被虐待的一方選擇忍氣吞聲,不敢聲張,所謂「家醜不外揚」,但是到了忍無可忍的時候,就不顧一切的反擊,從而釀成了嚴重的後果。

二、家庭暴力的誤區
在澳洲,很多華人家庭出現過家庭暴力而不自知,主要是中國的傳統家庭文化教育及價值觀和西方的不同,西方的家庭價值觀比較重視人權,什麼是人權呢?人權就是每一個人都應當享有平等生存的權力,包括自由權、財產權、尊嚴權及追求幸福的權力。在西方國家,對家庭暴力的懲罰比偷盜還嚴重,會被判刑坐牢的。
二十多年前,我曾經聽過朋友說她的鄰居是一個華人,嫁給一個澳洲白人,婚後丈夫對她不好,可能是虐待她,以致她很無助,看到搬來了華人新鄰居就特別開心,心情不好時常常過來找我朋友傾談,但由於要依靠丈夫,對受虐待也很無奈,不敢投訴。

妻子是丈夫的私有財產?
很多華人傳統上認為:妻子是丈夫的私有財產,可以為所欲為,卻不知不經過對方的同意,強迫性生活在澳洲是犯法的。
很多夫妻等到兒女大了就提出離婚,我認識的一對夫妻,結婚幾十年了,妻子一直在忍耐先生,因為先生對她不好,他們有一雙兒女,當兒女都上了大學,妻子實在忍不下去了,於是想結束婚姻,先生想:「你還是我妻子,你有義務和我有性生活。」但是妻子不想,於是兩人發生了衝突,構成了婚姻內強姦,結果警方介入,對妻子進行保護,下了暴力禁制令,一年內不許再碰妻子,而且夫妻分居,丈夫要遠離妻子,不能騷擾。

另一對不幸的婚姻
我的一位朋友經親戚的介紹認識了一位澳洲華男,見過幾次面,書信來往一段時間後,從中國嫁到澳洲來,由於和先生的文化背景、教育程度不同,結婚後沒有共同語言,生活了一兩年後,確實沒法相處下去,也做不成好夫妻,先生的家人也很有意見,雙方都鬧得很不開心,因為性生活的原因常常引發家暴,結果草草離婚收場。

過埠新娘
幾年前,我和教會的短宣隊去到一個地方,那裡附近有一個礦區,有很多的礦工,所以出現了網上郵購過埠新娘,很多女士從中國來到這裡生活,由於新來不適應,可能也與女士的出國夢有差異,當中有的家庭出現了不合諧,也有家暴的情況,適逢聖誕節我們去探訪,我們把耶穌介紹給她們,希望信仰能改變她們的婚姻狀況。
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?
中國人認為,夫妻之間床頭打架床尾和,清官難判家務事。但在澳洲,夫妻打架會被告上法庭,嚴重者更要判刑坐牢。澳洲是保護弱者的國家。
最近,我認識的一對夫妻朋友因打架被鄰居報警。警察來到後要男方簽一份家暴的承認書,男方不認罪不肯簽,於是警方告他家庭暴力,要上庭,後來他承認在爭執中用力過度,被判要守行為一年,還給他下了暴力禁制令,不能靠近女方。在守行為期間如再侵犯女方,就要判刑。

打是親,罵是愛?
孩子不是家長的私有物品,中國人常說:「打是親,罵是愛。」這在澳洲是行不通的,犯法的,你會因為打自己的孩子而坐牢;也不能蔑視家人,威脅孩子,無故或過度的對家人辱罵、斥責、抱怨、施展語言暴力,不能因為孩子不聽你的意見而故意懲罰他們,這往往對孩子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,影響孩子的成長。

被遺棄的母親
多年前我認識一位阿姨,她跟我講了她的遭遇,她的先生過世後,她從中國來澳洲投靠她的兒子。誰知,兒子竟不孝,把她趕出家門。幸好她得到了社會保障部門的幫助,申請到公屋,才有棲身之地。後來她信了耶穌,還讀了神學,四處去傳福音。在神的國裡,苦難變成了祝福。

三、如何面對家庭暴力
1)當家人情緒不穩定時不要再激怒他,最好避開,以免發生正面衝突而受到傷害。一旦有人報警,警方介入,可能要發出暴力禁制令(AVO)和上法庭,造成不必要的麻煩。
2)受到家庭暴力一定要說出來,求救,尋找正確的途徑去解決問題,否則可能造成更大的傷害。
3)不要在家裡解決衝突,找公眾的場合平心靜氣交談,因為有外人在周圍,不太好發怒 ,把事情解決了才回家。
4)如果發生了家暴,可能要分開居住,有避難所讓受虐者暫住。
家是講愛的地方,不是講理的地方,父母相愛就是對孩子最大的愛。人的盡頭是神的開始;我知道有很多的夫妻或親密的關係曾經經歷了破碎,後來有神的介入,關係重歸於好。《聖經》裡有很多教導,叫我們如何與家人和好,例如《歌羅西書》三章18-19節說:「你們作妻子的,當順服自己的丈夫,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。你們做丈夫的,要愛你們的妻子,不可苦待她們。」夫妻都要遵從《聖經》的教導,學習愛的功課,使家庭得以和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