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
李薇
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,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《聖經•加拉太書》二章20節
中學最後一年,我遇到一位不肯教書的英文老師。在香港,英文不及格,就如會考不及格、中學未畢業一樣。
我也遇到一位很關心學生的老師,深明英文對學生的重要,即使他並不是英文科老師,也願意在課外免費為學生補習英文;除了每星期六上補習課,還要我們每星期練習寫作;他看我們的作文,又個別地指導,讓我們寫得更好。批改作文,是所有功課裡最花時間的,又不是他份內的事,但他卻為幾十個學生額外花那麼多時間、心思!
他是基督徒。他的捨己付出讓我想知道,他所信的耶穌是誰。我走進教會,才明白基督徒老師的捨己精神,是從耶穌基督學來的。耶穌本是神,為了拯救罪人而降生人世、卑微地成為人的樣式。祂本來比王更尊貴,卻生為普通人家的孩子,而且降生時連房間、睡床也沒有,竟要睡在馬槽裡!就像王子到窮苦人家小坐一下,即使沒做什麼,已經屈尊紆貴了;耶穌卻還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為我們受心靈和肉體的痛苦。一天,我自己一個人的時候,想起耶穌那麼愛我,若我不信祂,祂一定很傷心,就決定要信耶穌。
又有一次,我在等電梯時,看到單張上寫著「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」。頓時,心被觸動,深深感到神愛我。以前也曾為「神愛世人」感動,但只覺得自己是世人中的一個;這次不同,深覺祂是愛「我」,親身為「我」捨己,是我個人與耶穌的關係:我很個別地被祂認識,並且有著深厚的感情;祂為「我」捨己,為「我」降生,為「我」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……
在《聖經•約翰福音》第十章,耶穌說:「我是好牧人,我認識我的羊,我的羊也認識我,正如父認識我,我也認識父一樣;並且我為羊捨命。」(14-15節)是的,我的神愛世人,但祂不是籠統地愛,而是知道、認識世上每一個人。祂看我為重,我也要珍惜這愛,不辜負祂為我作出的犧牲。